生产、运输、买卖制造毒品的物品
刑法350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生产、运输、买卖制造毒品的物品的行为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解释下来就是说,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的情形。
上述情形,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要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包庇犯罪分子,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的,将会追究行为人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共犯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