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贩卖假冰毒给吸毒人员陶某、李某,获毒资200元。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丁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8月,丁某将从他人手中获得的用透明玻璃瓶装着的白色晶体(似毒品状物)放在家中饮水机柜子里。8月2日,吸毒人员陶某、李某向丁某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丁某将从该玻璃瓶中分出的一小包白色晶体贩卖给了陶某、李某,获得毒资200元。
8月21日,公安机关从丁某家中饮水机柜子里的透明玻璃瓶中查获白色晶体计8.7克(疑似毒品)。经鉴定: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涉毒类犯罪嫌疑人。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的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丁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将不含有毒品成分的白色晶体状物当作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属于贩卖毒品未遂,应从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毒品犯罪嫌疑人,是立功,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