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关某平多次驾车到陵川县杨村镇某村贩卖给秦某勇毒品甲卡西酮6000余克。2018年5月至7月,关某平伙同李某芳三次驾车到陵川县杨村镇某村贩卖给秦某山甲卡西酮1520余克。2018年,关某平还单独或伙同李某芳多次驾车到长子县大堡头镇某村贩卖给许某先、李某云甲卡西酮3895克。
公安机关在关某平身上查获甲卡西酮2.36克,在关某平委托李某芳租住的小区地下室内查获甲卡西酮1238.72克、咖啡因2259.49克。综上,关某平共计贩卖甲卡西酮12656.08克、咖啡因2259.49克。
判决
市中院一审对5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关某平等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