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树合 来庆艳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无论什么人,一旦成瘾都难以戒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如此严格的法律,仍然未能阻止铤而走险的趋利者的行径——他们为了非法牟取暴利,不惜付出健康、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山东省日照市的张某就是其中一例,他自己不吸毒,却梦想借“毒”发财。
张某长年无业、没有经济来源,但掌握一定的化学常识,经常对毒品进行研究。他通过网上结识的网友,了解到一种溶解冰毒躲避检查的方法。为此,他还亲自在自家地下室里试验了一下,发现将冰毒溶解后果真不易被发现,之后他又成功提取出了结晶后的冰毒粉末,这下更加激发了他对毒品的浓厚兴趣。一面是拮据的生活,一面是巨大的利益诱惑,“自学成才”的张某,竟然真的干起了贩毒的行当。
2019年7月,为了拿到廉价的“货源”,张某决定亲自从云南的西双版纳偷渡到“金三角”的缅甸小勐拉。事先,他进行了周密计划,携带现金前往缅甸,与毒贩子接上头,当面验货交钱,再把冰毒溶解后寄回国内。
精明的张某,具有一般人不具备的反侦查意识。他将自己的常用手机留在家中,而另换了一部手机与上家联络,用网购来的他人身份证邮寄快递,安排妻子安某帮忙联络毒品和快递等事宜。最后一次,他一次性购买了足足4公斤冰毒,隐蔽包装后寄回国内。但他机关算尽,将包裹寄到目的地后,却在取到包裹的那一刻,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自己不吸毒,但知道贩毒的利润如此之大,就梦想着发大财。”张某透露,从境外购买的冰毒,在国内转手卖出,就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的张某、安某批准逮捕。
追求良好的物质生活无可厚非,但若是为此触犯了法律,越过了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毒品是社会的毒瘤,严重损害人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还会危害家庭和社会的安宁。一朝染毒,终身难戒;一时不慎,痛苦一生。愿人人都自觉做禁毒志愿者,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来源: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