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猛 余开洋
很多人都知道醉驾的危害,却不知毒驾危害更甚,尤其是吸毒后无证驾驶,而且还是一辆无保险的报废车辆,更是犹如“移动炸弹”,威胁着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近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起吸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并对驾驶人江某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
日前,渠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国道G318线2963KM+600M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川SV1***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从渠县方向驶来,该驾驶人看见有警车检查时,有躲避嫌疑,遂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提供不出任何证件,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和车辆带回大队核实,经查,驾驶人江某,男,渠县人,曾有过吸毒史,于是通知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江某进行毒品毛发检测,检测结果为1.22ng/mml,属于吸食过毒品。
经查,该驾驶人不仅毒驾,且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同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状态的机动车,在铁证面前,驾驶人江某承认了自己无证毒驾并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事实。
目前,江某被处以4100元的行政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
来源: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