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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三年无果 无证毒驾被交警查获
发布时间:2019-08-20 16:33:10| 浏览次数:

作者:辛闻


  很多人都知道醉驾的危害,然而毒驾的危害更甚于醉驾。“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驾驶隐患。湖北省孝感市一驾驶员张某某吸毒后驾驶车辆进入城区就被执勤交警查获,执法交警对嫌疑人张某某查验时在其身上搜出三颗“麻果”。


  8月10日下午,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护城河联合执法西站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驾驶证注销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利用公安信息网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信息比对时,发现张某某有吸毒前科,于2015年被孝南公安分局执行社区戒毒三年。执法人员立刻对嫌疑人张某某进行控制并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张某某涉嫌毒驾、无证驾驶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三项违法行为,同时在嫌疑人张某某身上搜出三颗“麻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八项、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张某某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车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逾期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当事人张某某罚款2400元的处罚,并拖移其机动车。同时办案人员将涉毒人员张某某移交孝南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孝南公安分局给予涉毒人员张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第二次强制戒毒三年的处罚。


  孝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员在吸食毒品后,会出现亢奋、幻觉、嗜睡、颓废等症状。毒瘾发作时产生的身体无力、行为异常、意识障碍、人格改变等,会严重影响驾驶员驾车时的判断,进而引发严重交通安全事故,望广大驾驶员拒绝酒驾毒驾,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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