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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过量死亡 朋友未送医犯过失致死罪
发布时间:2019-08-08 23:05:16| 浏览次数:

 作者:刘苏雅


  刚结束强制戒毒不久,姚某就找到朋友张某再次吸毒,因注射吗啡过量,姚某在车辆后座昏迷。因害怕送医后暴露其吸毒经过,在姚某昏迷的5个小时里,张某和司机赵某没有将其送医,致姚某吸毒过量身亡。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赵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2018年7月25日,姚某刚刚结束行政拘留,就迫不及待地找到朋友张某。当天中午,张某让手下员工赵某开车接上姚某后,将车开到了丰台区某道路路边。张某将一小包吗啡和注射器递给了坐在后排的姚某,帮助姚某将粉末混着清水注射到了体内。很快,姚某就昏睡过去,打起了呼噜。


  吸毒后近两个小时,姚某依然昏睡,两人怎么叫都叫不醒。意识到姚某可能吸毒过量后,张某立刻让赵某开车去了最近的社区医院,随后又将姚某载往307医院。但他们没有进入医院大门,而是请医院门口的一辆120急救车上的医生来到车上,简单进行了诊断。


  张某并未对医生如实陈述姚某吸毒的事实,只是说其在车上睡着了,怎么叫也叫不醒。当时,姚某还有生命体征,但因急救车并不具备相关的检查条件,急救医生建议姚某直接去医院挂号看病。


  “我害怕他出事,但如果送医院,他可能再被强戒。”张某对赵某说,如果医生介入此事,警察也会介入,姚某可能又要被捕。听后,赵某也并没有表示反对。


  随后两人便离开了医院,直到五个小时过去,赵某发现姚某的呼噜声停止且已经感觉不到脉搏,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那时的姚某已经瞳孔散大,而为了推脱责任,张某和赵某均对医生称自己是路人。


  经鉴定,姚某符合吗啡中毒死亡。据了解,姚某曾于2016年被强制戒毒两年,事发时,姚某系再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后刚刚获释。而张某也有吸毒史,在被捕时,其尿检结果为吗啡阳性。


  丰台法院经审理,综合全案证据和两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一审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赵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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