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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贩养毒并染艾 多次坐牢又被判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9-08-05 13:45:52| 浏览次数:

    作者:杨萍


  前科累累走上不归路


  被告人钟某,56岁,吸毒十余年,犯罪前科累累。


  1984年,钟某因犯流氓罪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2年,钟某走上毒品犯罪的不归之路,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8年,钟某为了筹措毒资,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身染艾滋患多种疾病


  因为长期吸毒,钟某染上了艾滋病,并且身患多种疾病。


  此次贩毒被抓后,因看守所无羁押艾滋病患者的条件,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但在取保候审期间,钟某仍毫无悔改之心,继续“重操旧业”,在云南省盐津县吸食毒品被民警查获,被送至昭通市戒毒所强制戒毒二年。


  被判四年半有期徒刑


  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前往云南省昭通市戒毒所,利用戒毒所里一间简易的办公室搭建了一个临时“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钟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案。


  法庭审理查明,自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钟某购得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在筠连县巡司镇向吸毒人员何某、王某、陈某、黄某、肖某、邓某多次贩卖。


  筠连县人民法院认为,钟某被抓获时查获其所有的毒品海洛因0.35克、甲基苯丙胺1.07克,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


  钟某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钟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仍继续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酌定对其从重处罚。


  法庭当庭宣判,钟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钟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官提醒远离毒品


  毒品害人害己,吸毒、贩毒可能导致家破人亡,增加患病风险,甚至走上犯罪的不归之路。法官提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禁毒防毒,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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