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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发布时间:2018-07-16 17:05:16| 浏览次数: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嫌疑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很多人都关心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留有案底,行为人过去要是犯法或者有犯罪行为记录的,一般就认为其有案底,这对日后的生活生产都是有很大影响的,那取保候审是否会有案底呢?

  相关案例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又再犯案!一年“三进宫”······

  今天42的郑某家住滁州市某镇农村

  去年3月份在冶山镇因醉驾被捕

  5月份又再次无证酒驾

  并且撞上了另一辆摩托车····

  半年内两次涉嫌醉驾······

  同样在取保候审期间

  8月份在来安扒窃一名女子的手机时

  被当场抓获

  最终悲剧的“三进宫”......

  这还真是

  一起来郑某的犯罪“时间点”

  12017年3月16日14时许,没有驾驶证的郑某酒后骑上二轮摩托车,一路向东,到天长会朋友。在冶山镇境内,带着两个人的一辆摩托车一路蛇行的异常情况,引起了视频巡查的天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民警的注意,结果,民警按图索骥,查获了酒气熏天的郑某。经鉴定,郑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缴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后,被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2017年5月3日13时许,在取保候审期间,郑某再次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上了另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经鉴定,郑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33.39 mg/100ml!一年内两次涉嫌醉驾。

  3同样在取保候审期间,郑某依然没有安分,2017年8月23日,窜至来安县施官镇农贸市场,扒窃一名女子的手机时,被当场抓获。

  郑某的结局:

  3月27日,从监狱里出来后,郑某来到了公安局,打算取回那5000元的保证金。鉴于被取保候审人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重新犯罪,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依法没收郑某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5000元,上缴国库。

  普法时间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①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后逃逸的;

  ③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④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⑤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

  ①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②检察院认为有罪,法院做出无罪判决的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保证人须是与案件无关有履行能力、有住所收入并享有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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