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推进会议部署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毒情,山东省禁毒办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污水验毒”工作的通知》,联合中国海洋大学“污水验毒”项目组,在对全省各市和县(市、区)主城区及部分乡镇街道开展“污水验毒”工作的基础上,自今年5月起,对全省尚未检测的全部乡镇街道进行“污水验毒”检测。
通知明确,全省各市禁毒办分管领导为本市乡镇街道“污水验毒”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污水验毒”工作的同志为技术总负责。各县(市、区)禁毒办选定一名负责同志负责本县(市、区)乡镇街道“污水验毒”工作。各县(市、区)选定的负责同志要带队到所辖乡镇街道进行实地选点采样。
据了解,此次检测的目的是让全省各地获得本区域的真实毒情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来源: 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