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涉嫌贩卖毒品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19-04-17 18:47:16| 浏览次数: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一篇: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法
 下一篇:包庇毒品犯罪法律依据

大匠律所 毒品、税务辩护律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540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