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在毒品共同犯罪中,同犯未到案,不可以先行判刑。因此,没有法律依据。
(二)其次,定罪量刑的要求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就可以定罪处罚,不必等到全部到案后再定罪。
(三)最后,从逻辑上讲,如果真要等到所有人都到案,才可以判刑,那么如果同犯一直未到案,那是不是得一直拖着,一直将其他人在押着或者一直取保候审着?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因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事实,有证据证明毒品共同犯罪的事实存在,就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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